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案。
2、学校内部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情况。
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干部选聘任免等有关事项。
4、教职工考核、奖惩,职称评聘。
5、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教育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6、学校基建、大宗维修、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
7、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8、学校招生工作情况。
9、学生评选表彰、纪律处分等有关事项。
10、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校务公开形式
1、会议型: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学生代表会议等。
2、告示和公示型:校务公开栏、公示牌、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官方微信等媒体发布。
3、文件型:发送书面通知、网络文件、信函或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等。
三、校务公开要求
1、校长是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2、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3、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