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春”歌咏大赛系我校的传统文艺活动之一,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已发展成为“和谐、健康、创新、时尚”的校园文化活动。在这个清新的季节,为了充分展示中学生的青春风采,大力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和谐文化、和谐校园建设,特举办第十六届“校园之春”歌咏大赛,给学生一个展示自己、突破自己的舞台。
一、 活动目的
“校园之春”歌咏大赛以育人为宗旨,通过比赛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主旋律 金安好声音
三、具体事项及要求:
1、报名时须用体卫艺部统一发放的报名表(附表一),此表发放到各班文艺委员手中,各班限报2个节目,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2、各班报名表及音乐U盘在2月26日前上交至体卫艺部。
3、参赛歌曲必须健康向上,正面反映中学生的精神面貌。
4、比赛面向所有年级同学,评分分高中组和初中组两组;每组均分个人和组合两类,组合选手限2~5人,每位选手不可两者兼报。
5、比赛评出等级,给予奖励,发放证书。
四、评分办法
1.评委的评分细则为:
①音调准确,声音圆润,能恰如其分的表达作品的内涵(2分);
②演唱节奏准确,吐词清楚,有感染力(2分);
③台风端正,表达流畅自然(2分);
④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态大方(2分);
⑤现场气氛的驾驭能力强,能随机应变,调动观众的情绪,观众的支持率高 (2分);
2.每场比赛九名评委,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然后计算平均分,此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主 办 体卫艺部
协 办 团 委
总体负责 叶 蔚 白竹寒
音响控制 樊遂红
摄 像 郭锦屏
秩序维持 学生会干部
评 委 张丽群 张从生 严忠平 叶 蔚 薛慧敏
李晓玲 景 国 王玉风 魏淑红
统 分 学生会干部
地 点 一楼多功能教室
报名截止时间 :2月26日下午5:00
预决赛时间 初中部:3月11日 下午4:00 (第三周)
高中部:3月18日 下午4:00 (第四周)
九江金安高级中学体卫艺部
20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