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及时处理群众教育乱收费来信、来访、来电。
3.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新闻媒体及其他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投诉,并按要求上报。
5.做好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投诉的统计分析、报表、立卷归档等工作。根据情况按性质(如:重复收费还是超标准收费)、类别(如:来信还是来访,个访还是集体访),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将有关情况在全校通报。
6.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防止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7.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效的宣传,接受群众监督,树立群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心,确保学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