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保障我校学生生命安全,在全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的管理职能和全体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尽最大努力把学生溺水事故减少到最低。 二、行动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10月31日。行动步骤按照《全省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实行。 三、任务清单 保卫科:对本校防溺水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任务分工和岗位职责。(4月27日前完成) ①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按人数发至各班主任,并统一收存回执;②对溺水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校园及周边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对校内隐患立即整改,对周边问题提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4月27日前和9月1日前) 暑假放假前,就假期防溺水工作与属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协调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 政教处:①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②坚持每2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③每个周末、节假日放假前,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校讯通等渠道统一推送防溺水信息;④结合全省开展的“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组织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防溺水等学生安全知识宣传;⑤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安全告知单、电话等方式,督查家长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责任。(专项行动全过程)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坚持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校园广播系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天天播出。 校办: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配套宣传挂图;通过广播网络、校刊校报、墙报展板、标语条幅、电子屏幕、动漫视频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全过程) 各班主任:(一)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每一名学生监护人,确保不漏一生,统一将回执送交保卫科;(4月27日前完成) (二)坚持每2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每个周末、节假日放假前,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校讯通等渠道统一推送防溺水信息,督查家长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责任。(专项行动全过程) 全体教职工:①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学校在防溺水工作方面的职责,开展防溺水教育,重视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②严格落实安全教育“每日两个五分钟”提醒制度。在每个教学日都要坚持上午、下午放学前的两个五分钟安全提醒制度,强化防溺水的“六不准”教育,做到常提醒不间断。同时将防溺水教育纳入课堂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学计划、教学记录,有学生的反馈作业。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为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关心国家未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和沟通联系家长的作用,把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任务清单中所列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务求取得实效。 (三)跟踪督办,追责问效。专项行动期间,凡出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学生溺水事故,省教育厅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倒查任务清单是否落实。对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